業務詳情
《商標法》規定,商標局做出不予注冊決定,被異議人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。
不予注冊復審是商標被異議后不予注冊的唯一救濟途徑。
辦理流程
收到不予注冊決定——15日內提交初步材料——三個月內提交補充證據材料——審理——下發審理決定
撤銷復審
各類答辯
行政訴訟
駁回復審
聯系人:周敬皓
手 機:18118879881
郵 箱:info@sainabo.cn
公 司:無錫市賽納博科技服務有限公司
地 址: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八達大道1號院內